張貼日期: 2026-03-02 15:30:52 點閱:28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5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471號函辦理。 |
| 二、 | 復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第3項規定,特教助理人員應於進用前或進用後3個月內完成36小時以上職前訓練;並於在職期間每年接受在職訓練,月薪制助理人員為24小時以上,時薪制助理人員為9小時以上。 |
| 三、 | 教育部國教署已規劃製作特教助理人員20門數位增能課程,並上架於「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php)/「特教助理員研習計畫專區」,提供特教助理人員線上研習與專業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