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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文: 主旨: 有關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一案,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114年至115年暫不試辦(加班維持以「時」計),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幹事兼人事

張貼日期: 2024-12-02 09:43:13 點閱: 391 (34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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