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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鈞長奉可後核定實施。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幹事兼人事

張貼日期: 2024-06-18 08:12:14 點閱: 362 (5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 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3月15日府人考字第1130095168號函辦理。
  • 按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構)首長涉及職場霸凌事件之處理程序,參照112年8月16日修正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2條之3第 1項有關性騷擾事件行為人為機關首長應向上級機關申訴之規定,就機關首長涉及職場霸凌事件應由具管轄權之上級機關受理申訴。
  • 檢送「彰化縣福興鄉育新國民小學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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