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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15條、第2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361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8-11 15:31:58 點閱: 224 (79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3614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教育組鄭專員,電話:(02)7736-7721。